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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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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分类:
员工天地
发布时间:
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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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1 16:42:32

各区县人社部门,各相关单位、企业: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2022年度淄博市职称评审工作手册》等相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建设工程的中级、初级(市直有关部门)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程序及审核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查”的程序,严格界定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职责。

1.个人申请

申报均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个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填写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申报系列等重要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可预览填写的内容,需“确定申报”后方可打印评审表,报工作单位审核。

2.单位推荐

各单位须认真对照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核对个人在平台上传的内容是否相符,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对重点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相关证书、证明和材料的真实性、获得时间、专业名称等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要求系统内的数据必须与其书面的证明材料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的内容完全一致)。公示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执行(公示环节的材料要有张贴公示的照片或网上公示的截屏图片),单位公示相关材料无需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3.主管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对符合申报条件和填写要求的材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及时送呈报部门。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时报送《2022年事业单位申报职称岗位审核情况统计表》。

4.呈报部门审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部门、单位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才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做好解释工作。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申报要求的,签署呈报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评委会办事机构。

5.落实责任

报送的纸质材料需手工填写签名、时间等内容,不得空缺或弄虚作假。如上报评委会的材料存在以上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根据有关规定,职称评审工作“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实行责任终身负责制,出现问题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因审核不严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职称评审系统填报要求

填报信息应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系统只填写信息或填写不规范,不上传、不完整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的,系统内数据与纸质《评审表》不一致的,所填报信息不予认定。

1.“参加工作时间”按首次参加工作时间填写。“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指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年底,扣除间断时间。“工作经历”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XX单位XX科室XX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任职务指专业技术职务,即现专业技术职称。

2.上传材料按照“时间+内容”的格式命名,如:“2010年XX中级资格证书”“2002年本科学历证书”。同一项附件超过两页的,将多个页面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同时保证上传材料清晰。

3.“上传社保证明”处,须上传能证明与申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严格按照毕业证书规范填写,需同时上传全日制学历和评审依据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学历”指参加全日制教育取得的最高学历。“评审依据学历”指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最高学历。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到信息的,上传查验的学历、学位信息证明,证明信息认证有效期申请最大期限;

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进行认证查询;

山东省委党校学历可登录“中共山东党校干部继续教育网” 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上传;

技工院校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毕业证书,登录“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询信息,上传截图;

其他学历,需上传《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如档案在档案管理部门无法取出的,则提供盖有档案部门专用章的复印件,且需档案管理人员手写签字)和说明学历证书有效力的相关文件。

5.各年度考核表。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年限,提供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按时间先后顺序上传。尚未取得职称的,上传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表。

6.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项等。填报本人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取得)的、能体现本人最高学术水平、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成果原件。除“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获奖”之外(不能明确栏目类别的)可填报在“其他”栏目中。按时间先后排序,同一项成果不得重复填报。“时间”,一般以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论文著作以发表、出版时间为准;项目课题以结题或验收时间为准。“等级”,用汉字表述,如一等奖、二等奖。“位次”,按申报人位次/总人数填报,如1/1、3/5。论文上传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封面、相关目录页及论文全文,并在相关页面标注本人信息;著作、教材上传有统一书号(ISBN)封面、目录,并在相关页面标注本人信息。

7.现职称证书。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真实有效的现职称证书原件。系统上传时,证书照片页、证书编号页及盖章页为必传内容。职称证书丢失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原件;外地调入人员,须上传《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确认登记表》原件。根据《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369” 行动方案》,济南、泰安、聊城、德州、滨州、东营等市实行职称、继续教育互认,专业技术人才可持在上述城市获得的职称、继续教育证书参加我市职称评审。

8.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56项)按《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办发〔2019〕14号)规定执行,可以对应相应职称的,应上传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上传“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zscx.osta.org.cn/)或登录职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信息截图。

9.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须上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上传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查询信息的截图。

10.继续教育。非企事业单位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外地调入人员从调入当年起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调入时间已经超过五年的,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初次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按照标准条件要求的年限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标准条件规定的年限,但不超过5年的,按照标准条件规定的年限提供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高技能人才提供3年以上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11.改系列申报的,须上传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原件(或有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复印件),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的“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反映其工作变动时间、工作变动后业务水平及业绩情况。

12.援藏援疆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加以说明,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

13.符合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直评政策申报的人员:①区县及以上单位交流聘用到乡镇单位的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调入手续。②现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不受单位岗位限制的人员,应符合相应申报系列的标准条件,并上传经区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证明材料。

14.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调入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须上传相应的调入手续及相关年限证明材料原件。                        

15.符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民营企业走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的人员,对于是否具有下一级职称不作要求,有关政策按照省里规定执行。须在系统上传单位性质证明材料(如单位营业执照等),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栏中详细列明在非公经济组织等从事工程技术工作年限、工作内容、业务水平和业绩。

16.原来执行职级工资制、未设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后,专业技术人才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不受任职年限和职务级别的限制申报中级及以下相应职称,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设置专技岗位后,再新入职人员不享受该政策)。

17.《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须上传至评审系统“其他证明附件”栏目的末尾,为必要件。

注意:个人在返回修改信息时,必须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将在服务平台长期保存,有关部门可随时进行核查,申报人员务必实事求是地填写。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上传、报送时间

1.评审系统上报时间。呈报部门通过职称评审系统上报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17:00,届时申报系统将关闭。个人申报时间应尽量提前。

2.纸质材料上报时间。各呈报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之前,严格材料报送时限,逾期不再受理。报送地址:淄博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站307室(张店区联通路88号)。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仅须上报《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型,须系统导出并双面打印)。表中任现职以来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成绩及表现填写内容包括:①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自述;②能力与业绩:重点撰写任现职称以来(或取得现职称以来)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工作量、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产生的效果和自己水平能力提高的过程,可按负责的工作内容或项目写,也可以按时间顺序写,限1200字以内。

在“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人”处亲笔签名,日期不得空缺。“单位意见”要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填写完整,不得空缺。“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名、日期填写完整,不得空缺。

2.材料装袋要求。报送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文件袋内,每份申报材料一个文件袋,并在文件袋上标注申报人姓名及单位、申报系列、申报级别。申报人在文件袋和《评审表》的右上角分别按申报情况标注“乡镇10年”“非公”“非公·民营”、“高技能人才”“复合型人才”“交流聘用”“职级工资”“改系列”等字样。呈报部门从系统里导出《申报人员名单》(加盖呈报单位公章),并按照《申报人员名单》的顺序对所报送的材料进行编号,分别在文件袋和《评审表》的左上角标明编号(编号要一致),统一报送至市住建局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不单独接收申报单位的报送。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经逐级审核上报评委会办事机构后,未评审通过人员不再退回

四、评审结果公示及核准公布

职称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事机构会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js.zibo.gov.cn/)的通知公告栏,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或出现争议的,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根据调查的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评委会办事机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

五、评审费用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00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每人次160元(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

六、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联系电话:2185980(此电话仅限2022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评审期间使用,评审公示期结束后,可拨打2300517咨询相关问题)。

(来源: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